
轉自:濮陽發布
10月17日,根據省、市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安排部署,為打好秋冬季燃煤散燒治理攻堅戰,切實助力我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,我市下發《濮陽市2023年秋冬季燃煤散燒治理集中大排查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,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秋冬季燃煤散燒治理集中大排查。
根據《方案》,我市將對全市范圍內所有企事業單位(電煤、集中供熱和原料用煤企業除外)、生產經營戶、農業種植養殖戶、居民戶等進行拉網式大排查,及時清繳發現的散煤(含潔凈型煤,下同)及燃煤爐具,全面禁止銷售、運輸、儲存、使用散煤。
2023年10月17日至11月10日、2024年1月22日至2月1日兩個時間段,為集中排查階段。按照屬地管理原則,我市將迅速組織開展縣、鄉、村三級拉網式大排查,逐村(社區)逐戶清查轄區內單位、生產經營戶、農業種植養殖戶、居民戶等儲存、使用散煤行為,并對排查情況做好登記。對發現散煤、燃煤爐具的,以戶為單位,由鄉鎮辦逐一登記清繳,集中存放、妥善處置,并責令改正,堅決消除散煤復燃和再次流入市場的隱患,對涉嫌違法的,將移交有關部門查處。
大排查活動由多個部門互相協調,各司其職。市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散煤銷售排查,依法嚴厲查處散煤銷售點,發現一起、取締一起。市公安、市交通運輸部門將嚴查違法違規運輸散煤車輛和流動售煤車輛,發現一輛、查處一輛。市生態環境部門將對單位、生產經營戶燃煤行為進行排查治理,依法拆改燃煤茶浴鍋爐、燃煤大灶、經營性小煤爐等燃煤設施設備,做到不存盲區、不留死角。市城市管理部門將對流動攤販使用散煤行為開展排查治理。市農業農村部門牽頭對農業種植養殖戶燃煤行為進行排查治理,督促使用散煤的農業種植養殖戶盡快完成清潔能源替代,對拒不拆改、繼續使用散煤的,堅決依法嚴厲查處。
市散燒辦將適時組織人員對集中大排查情況進行檢查驗收,對發現的問題進行集中通報交辦,對問題嚴重的地區(單位),將報請市環委辦列為全市環保督查重點,并抄送縣區黨委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,依程序嚴肅追責問責。
記者 袁冰潔 通訊員 劉新霞